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关于开展维修电工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7 点击数:

2019年2月19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今年3月将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口径,提高就业质量,我系现开展“维修电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该证书为中国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制并核发,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事业单位,其行政归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业务归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书持有者表明已通过该项目中的课程训练和相关考核,具备相应能力和知识。该证书带有防伪标识,其序列号为唯一号码,全国通用,可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www.ostami.org/)查询。

 

培训时间:6月份;考试时间7月初

 

报名要求:请各班按学号顺序统计报名名单,每人交培训认证考试费490元,同时上交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小二寸(32*40mm)蓝底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级别。各班收齐后于6月6日(周三)上午前统一交至3425办公室。

 

报名地点:3号教学楼3425室

 

电话:宋老师13002759600

 

王老师13963808217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2019年6月3日

 

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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