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4-23 点击数:

1.实训室是实践教学、学生技能训练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由系教学部门负责管理,规范使用。使用实训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实训设施设备的管理办法。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3.为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本系使用实训室的教师每学期上课前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表。有相同教学任务的教师要合理安排实训室使用时间,避免产生冲突。其它系部如有需要在提出申请并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在实训室空余时间使用实训室并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表。计划外需使用实训室时,由使用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指导教师负责上课期间人员设备的安全工作。师生进入实训室,衣着要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穿拖鞋、背心。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工作,保障人员设备安全。离开时关闭门窗、关灯关闸。

 

5.指导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卫生工作。实训室按照6s模式进行管理。离开时不留存垃圾。

 

6.实训室内不得喧哗,不得用餐,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做到步轻、声低、保持室内肃静,保证实训顺利进行。

 

7.实训室内所有实训用品,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设备外借必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训室,不得将实训室挪做它用,不得举办未经学院或系部批准的任何活动,不得存放与实训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

 

9.指导教师要及时把实训中仪器设备出现的不能解决的问题通知专兼职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10.实训室的门锁钥匙要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课前课后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钥匙取还记录。长期使用钥匙的教师必须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实训室物品借还记录》表并按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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